广西民委: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日期:2015/09/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  字号:[ ]

广西民委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9月11日下午,广西民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组长肖祥华对机关各处室、古籍办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肖祥华通报了宝钢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赵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对各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三点要求:要管好自己,过好“权力关”。要依法、依纪、依照程序行使权力。要管住“嘴”,管住进口,管住吃喝,严防“四风”问题;管住出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能发表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言论。要管住“手”,不能拿公款、公物、不能公车私用,也不能公款送礼。要管住“脚”,严禁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要强化监督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既要管好业务工作,也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部门同志多提醒多教育。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党要管党、永利集团新常态。对法律、纪律、制度要心存敬畏,心有戒尺,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