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要求教职工申报婚丧嫁娶事宜
日期:2015/09/23 来源:北方民族大学 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北方民族大学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学校教职工办理婚丧等事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在严格执行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教职工办理婚丧事宜,倡导移风易俗,节俭办事,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接受其礼金、礼品;严禁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严禁动用公车办理婚丧事宜;在操办生日纪念、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入伍、老人过寿、子孙过满月等事宜时,严禁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接受其礼金、礼品;严禁借本人及其家属子女住院、学习培训、出国(境)、留学、探亲等事宜收送钱物。
《通知》要求,教职工操办婚丧事宜,应事前履行报告手续。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表,经所属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备案。报告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
《通知》强调,校纪委、监察处要将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或者借机敛财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全校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各项纪律要求,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
国务院部门
地方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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